內河運沙船一般只有臨時應急電源
1600總噸以上沿海貨船需配備獨立的應急電源,而航行于急流航段且轉舵扭矩大于16kN·m的內河船舶才需要配備應急電源,航經象山沿海的內河運沙船一般未配備應急電源,只配備了臨時應急電源。
臨時應急電源一般是由蓄電池組成,容量小,供電范圍窄,只有臨時應急照明、緊急集合報警、失火報警、機電設備檢測報警、船內通信設備、舵機操縱系統和失控信號燈,且供電時間只有0.5小時。臨時應急照明也只限于主機操縱臺處、主配電板(應急配電板)前后方、公共處所及超過16人的客艙、所有服務及起居處所內通道、梯道和梯口、機艙控制室和駕駛室。
以上可以看出內河船主電源故障時,通信導航設備、航行設備和航行燈等重要設備均無電源供電,難以保障海上航行安全。
內河船除了應急電源,還有其他設備或工作環境與海船要求不同:
1.工作環境要求不同
海船的主推進機器及為船舶推進和保證船舶安全所必需的所有輔機,均應設計成安裝于船上后,在船舶正浮時以及向任一舷橫傾至15°和向任一舷橫搖至22.5°,并同時首、尾縱搖7.5°時能正常工作。
內河船的主、輔機和軸系傳動裝置以及與船舶安全有關的機械設備,其設計、選型和布置,應能保證安裝于船上后,在船舶處于橫傾10°和縱傾5°時仍能正常工作。
內河相較海上,風浪小,船舶較為平穩,內河船的機械設備在內河能正常運轉,在海上受風流影響可能就難以正常運轉。如主機滑油循環柜吸口設置較高或較偏,就容易因為滑油吸入困難導致滑油壓力低報警進而主機停車。
2.救生設備不同
內河貨船無救生筏和救生艇,只有救生衣、救生圈等個人救生設備的配備,船舶海區失事后船員在海上逃生的可能較小。
3.求救設備不同
內河船相較A1海區沿海船舶,少配備了EPIRB和SART,船舶在海上失事后無法有效發射求救信號。
4.航行設備不同
內河船一般不配備測深儀、GPS、陀螺羅經、沿海航海圖書資料等航行設備,內河船在海上航行完全憑借雷達和電子海圖,航行風險極高。
5.航行燈不同
內河船航行燈非雙套燈具。
從內河船船舶結構上來看,內河船舶在其結構上也有其局限性。具體表現在:
內河船吃水較淺,而海船吃水較深。
水線以下,常見的海船采用圓舭型,而內河船舶多為平底。
為減少船舶甲板上浪,海船的干舷較高,相比之下內河船干舷較低。
從貨艙結構來看,運輸類海船一般有遮蔽甲板,而內河運輸船大多沒有遮蔽甲板,貨艙露天。
因此,內河船無論從結構上還是設備配備上都不能滿足海上航行的條件,設備不足,穩性差,抗風能力低,海上一旦發生突發情況,船舶容易發生險情事故。
所以小編再次提醒各位內河船船友,不要存在僥幸心理,切勿非法從事海上運輸。